关于陈殿华继承王玉田遗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20
信息来源:
申请人陈殿华申请继王玉田死亡后遗留的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我中心拟为陈殿华办理继承登记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现将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1.原权利人:陈殿华 王玉田(已故)
2.申请继承权人:陈殿华
3.所有继承权人:陈殿华 王洪伟 王洪建
4.放弃继承权人:王洪伟 王洪建
5.权证印刷编号:00122428 00012642
6.房屋面积:57.05平方米
7.坐落:南召县皇后乡红阳社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召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召县行政服务中心1楼A08室)
联系方式:0377-6688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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