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丰生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6-05-27
信息来源:
李丰生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城郊乡前庄村305,(2020)0003683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丰生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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