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南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南召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南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南召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意义
为确保我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任务平稳、高效、顺利完成,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2022〕5号)、南阳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南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目标及考评方案的通知》(宛医保监〔2022〕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3年度南召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
二、政策问答
1.哪些人可以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我县行政区域内(含皇路店镇)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具体包括下列人员:1.农村居民;2.城镇非从业居民;3.所有在校、在园学生;4.持居住证在我县居住的外地户籍人员;5.其他符合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
2.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对参加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群众给予分类资助,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定额资助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
3.缴费截至到什么时候?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截至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集中缴费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零星缴费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4.外地人员可以参保缴费么?
外地人员持居住证,在居住地办理参保登记后可正常缴费。
5.缴费方式有哪些?
(1)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含中小学学生和学龄前儿童)主要通过村(居委会)集中缴费。
(2)参保人员也可直接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东楼二楼税务办税大厅缴费。
(3)我县(含皇路店镇)所有在校、在园学生由学校协助组织征缴。
(4)线上缴费。已办理过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可选择“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河南税务“网上税务局”APP、河南税务“微税保”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或“豫事办”等网上交费方式完成参保缴费。
6.超过规定缴费期限能补缴么?
除新生儿、困难群众外,超过征收时间后,无法再进行缴费。
7.新生儿出生多久需要办理参保?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手续的,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
三、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南召县税务局
解读人:梁延莹
联系电话:0377-62279017
相关政策链接:关于印发2023年度南召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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